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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建筑材料被列为北京市新技术及新产品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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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市人民政府新发布的《北京市新技术产业开发试验区内新技术企业核定暂行办法》中规定新技术及其产品的范围为:(1)电子信息技术及其产品(包括各类信息处理软件);(2)激光技术及其产品;(3)光、机、电一体化技术及其产品;(4)生命科学和生物工程技术及其产品(5)新材料技术及其产品;(6)新能源技术、节能新技术及其产品;(7)环境科学和劳动保护新技术及其产品;(8)新型建筑材料。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1988年第18期33-,共1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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