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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投资管理体制的近期改革方案(摘要)(国家计划委员会1988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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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对重大的长期的建设投资实行分层次管理,加重地方的重点建设责任。总的原则是,面向全国的重要的建设工程,由中央或中央为主承担;区域性的重点建设工程和一般性的建设工程,由地方承担。即实行中央、省区市两级配置,两级调控。中央投资或以中央为主投资的具体范围,包括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重大能源、原材料工业基地,跨地区的、面向全国的交通运输、邮电通信骨干设施,重大的关键的机械电子。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1988年第18期36-38,7,共4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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