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碳排放评价制度指对新增项目二氧化碳排放量进行计算和评价的制度,可以从源头控制二氧化碳排放。我国已有五省市低碳试点进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二氧化碳排放评价相关工作的探索,为国家新建项目碳排放评价制度提供了经验。在试点实践过程中,形成了三种碳评工作形式:广东省的碳评工作与碳交易配额分配方案相结合,低碳制度协同形式;北京市和武汉市在节能评估程序中增加碳评内容的协同能评形式;镇江市则建立了一套单独的碳排放评价标准,形成了一独立碳评形式。本文总结了试点探索工作的经验和成效,并针对实践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政策和工作建议。
出处
《中国经贸导刊》
2017年第5期42-46,共5页
China Economic & Trade Heral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