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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退付”彰显政府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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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辽宁省抚顺市,市民如果买到了假劣药品,在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举报投诉后,监管局须在7个工作日内先行退付消费者所购假劣药品的全部款项,然后对制造、贩假的厂商进行查处。据悉,“先行退付”制度在抚顺市试点8个月以来,效果良好,辽宁省拟将此项制度在全省推广。以往,消费者购买了假冒伪劣商品,只能找商家讨说法,或退货或索赔。
作者 傅新
出处 《浙江人大》 2006年第2期39-3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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