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地方组织法都明确规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人大常委会"会议期间"可以依法提出质询案,而监督法只是规定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向人大常委会依法提出质询案,并没有明确要求在"会议期间"提出。地方在"闭会期间"可提质询案笔者认为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闭会期间"可提质询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闭会期间"不可。宪法、全国人大组织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地方组织法、监督法都对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质询案有具体规定,但由于这些法律是在不同时期制定或修改的,导致关于质询案的问题法律规定不一。究竟应该按哪部法律规定来实施质询案?立法法第八十三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