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专项工作报告是否需先经主任会议通过? 被引量:1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一些地方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要求"一府两院"相关负责人先向主任会议报告,主任会议通过后再向常委会报告。近日,广西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听取该市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后,认为"时机尚未成熟",就决定暂缓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设置前置条件超越主任会议职权笔者认为,"一府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事先通过作为前置条件,以此决定是否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做法,超越了主任会议的职权,是于法不符的。
作者 钱明龙
出处 《浙江人大》 2013年第12期60-61,共2页
  • 相关文献

同被引文献4

引证文献1

二级引证文献1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