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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出借发生事故 车主仍需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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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饭局上将车借给朋友开去接人,朋友因醉驾酿下1死3伤的惨祸。肇事司机因犯下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入狱8年,而车主也因草率借车之举对事故承担相应责任。2012年10月30日晚,武汉的蔡某和朋友王某等人聚餐。在晚餐前,王某借蔡某的车去接朋友,但回来以后没有及时将车钥匙归还,蔡某也没有催要。晚餐后大家相约去唱歌,因王某在聚餐中喝酒,蔡某劝他不要开车。但是,王某趁蔡某上厕所的时候私自将蔡某的车开走。未曾想,王某因醉驾酿成1死3伤的惨祸。
作者 张婷
出处 《浙江人大》 2014年第5期76-7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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