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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团成员可不可以联名提出选举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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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各级人大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其人选由人大主席团或者代表依法联合提名。实践中,有主席团成员仍与其他代表联名提出人选,有人认为,主席团已经集体行使提名权,其成员不能再以代表身份联合提名。但也有人认为,主席团提名并不能代表每一位成员的意愿,主席团成员可以以代表身份联合提名。
出处 《浙江人大》 2014年第7期60-6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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