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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执法检查长出“牙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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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每年选择一至两部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一项常态化的工作,为保障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利,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不可否认,执法检查这一常态监督,在实践中出现了"审美疲劳",后续乏力。一些检查满足于听听汇报,看看典型,当"二传手",应付"差事";一些检查看起来"热热闹闹"、"扎扎实实",却是"到此为止";有的审议习惯于唱赞歌,说好话,讲和谐,即使偶尔下点"毛毛雨",也是蜻蜓点水,缺乏监督的底气。
出处 《浙江人大》 2015年第7期61-6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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