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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要为善行“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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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前不久,《上海市急救医疗服务条例(草案)》公布,明确"鼓励经过培训、具备急救技能的市民,对急危重患者按照急救操作规范实施紧急现场救护;同时,强调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受法律保护;因紧急现场救护行为对患者造成损害的,经过合法程序认定,由政府予以补偿"。紧急现场救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但如同"见摔不扶"一样,紧急现场救护也面临着"当救不救"的道德困局。对此,曾有媒体做过现场调查,"怕承担责任"成了很多人不实施急救的理由。因而,出台"好人法"给公众顾忌松绑,让好心人在公开场合无偿施救时免遭讹诈已无可回避。据悉,中国公众的急救技能普及率不到5%。相比之下,在美国,这一数字为85%。
作者 唐伟
出处 《浙江人大》 2016年第1期47-4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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