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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工作要抓住“两个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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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行使好监督权,是发挥地方人大作用的利器。浙江各级人大近年来在改进和加强监督工作方面步履扎实,'参与式'预算审查监督、特定问题调查等做法获得普遍认可。但就全省而言,监督工作深度不够、力度不足、效果不明显,依然是各地普遍反映的一个问题。做深人大监督工作,关键要'盯住法'、'管好钱'。'盯住法',就要持续加强执法检查。
出处 《浙江人大》 2017年第10期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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