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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认有罪,也不能就此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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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两年前,广东省高州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超速行驶的小汽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致摩托车车主当场死亡,驾车男子弃车逃离现场。检察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法院提起公诉。但是,该案历经一审、二审,法院在被告人余某始终认罪的情况下,认为对余某的有罪供述无法查证属实,全案证据尚未达到确实、充分的法定证明标准,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判决其无罪。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被告人余某自认有罪,法院却'我行我素'判决余某无罪。
作者 符向军
出处 《浙江人大》 2017年第11期43-4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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