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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官必须理旧账”入法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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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因'人来政改、人走政息'导致的前功尽弃、劳民伤财,浪费了多少发展资源,贻误了多少发展机会?2019年1月18日,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黑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新官必须理旧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保持政策的连续和稳定,依法作出的规划、行政决定等不得随意改变。该条例将于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作者 何勇海
机构地区 不详
出处 《浙江人大》 2019年第2期66-66,共1页
关键词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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