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域名是互联网时代新生事物,在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具有了社会作用与经济价值。关于域名的法律定位存在非权利说、民事权益说、商标权说、独立的知识产权说四种主要的观点。结合我国现行立法以及相关司法实践,以民事权益说认定域名的法律性质最为妥当。基于民事权益说的定位,最高院于2001年颁布的《域名解释》第八条关于域名侵权的责任承担方式存在明显的不合理之处。随着实践中的发展,最高院也通过公布经典案例的方式侧面纠正这一规则。
出处
《中国集体经济》
2019年第6期110-112,共3页
China Collective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