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熟人群体-陌生人"的分析框架下,陌生人构成了由作为主流社会的熟人群体所代表的秩序的他者。今天的社会则是一个陌生人社会,在这个社会中,不是"熟人-熟人"关系,也不是"熟人-陌生人"关系,而是"陌生人-陌生人"关系成了社会的主导关系,由此,需要相应地构建形成一种新的社会秩序。作为社会关系、社会运行的一种稳定而持续的形态或者说格局,秩序包含着客观事实与伦理规范两个层面。具有功能联系的间接性和单一性、关系形态的普遍性、交往的不确定性等特征的客观的"陌生人-陌生人"关系构成了新秩序的事实层面;而与此相应的伦理规范、道德精神,包括在直接关系中强调消极义务的义务观、普遍主义取向的处事原则、依赖于第三方机构(执法机构)的存在和有效运行的信任、更多地依靠正式制裁来锻造型塑的守信依规行为习性等,则构成这种新秩序的规范性层面。
出处
《浙江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9年第2期177-184,共8页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
基金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构
情感与道德:道德社会学的探索"(18BSH010)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