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政办发〔2011〕12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十一月五日浙江省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和使用管理,促进无居民海岛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财政部。
出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3期22-28,共7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