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政办发〔2012〕12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职责》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我省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大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监督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创新管理方式方法,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
出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2年第28期26-32,共7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