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政办发〔2013〕3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将浙江钱江服装小商品市场等15家单位列为第十一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单位,现予公布。各市、有关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的领导,明确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组织制订整改方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出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3年第10期15-16,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