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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六批省级生态县(市、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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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政发〔2013〕57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生态市、县(市、区)创建工作,促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经研究,决定命名富阳市、宁波市北仑区、海宁市、舟山市定海区、舟山市普陀区、常山县、玉环县、三门县为第六批省级生态县(市、区)。
机构地区 浙江省人民政府
出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1期3-,共1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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