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政办发〔2014〕2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第一条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根据中央关于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要求,建立省政府法律顾问组(以下简称法律顾问组),并按照本规则开展工作。第二条聘请5至7名法律专家担任省政府法律顾问(以下简称法律顾问)。
出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11期18-20,共3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