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政发〔2014〕9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根据国务院批复的《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发展规划》《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浙委发〔2013〕13号)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经研究,省政府决定赋予舟山群岛新区部分省级行政审批(管理)权限,现将新下放舟山群岛新区执行的行政审批(管理)事项目录予以公布。
出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21期3-8,共6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