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政办发〔2014〕7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以下简称政府购买服务),就是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为规范和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水平和效率。
出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28期3-9,共7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