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政办发〔2013〕15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取消的25项和调整(含直接或委托下放事项、不再作为行政许可事项、合并同类事项)的446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公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要切实加强后续监管,规范审批行为,创新审批方式,完善配套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出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4年第Z1期3-36,共3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