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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麻顺祥等19位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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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政发〔2014〕4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激励广大人民群众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积极参与抢险救灾,根据《浙江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省政府决定授予麻顺祥、方雪祥、喻阳春、王光兵"浙江省见义勇为勇士"荣誉称号,郑和、吴嘉炜。
机构地区 浙江省人民政府
出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5年第3期10-11,共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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