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政发〔2015〕42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发〔2014〕25号)等文件精神,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出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1期8-14,共7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