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政办发[2015]13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社会治理改革,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的作用,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推进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转变政府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大力简政放权。
出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3期21-25,共5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