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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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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政办发[2016]7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2016年修订)》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2016年7月5日浙江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办法(2016年修订)第一条为落实各级政府对辖区环境质量负责的法定职责,严格实行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以下简称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考核。
出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25期17-20,共4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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