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政办发[2016]140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2016年11月14日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为做好'十三五'时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家有关规划计划、《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美丽浙江创造美好生活的决定》和《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本规划。
出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6年第42期18-39,共22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