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政办发[2017]11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2017年2月4日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8号)精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出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第8期23-29,共7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