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浙政办发[2017]11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7年10月31日浙江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总体实施方案为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加快建立健全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精神。
出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7年第34期12-17,共6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