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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监局等部门关于在高危行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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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浙政办发[2017]146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省安监局、浙江保监局、省金融办、省经信委、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在高危行业全面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通知》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出处 《浙江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8年第2期29-33,共5页 Gazette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Zhejiang Prov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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