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的委托代理范式的基本假定是理性经济人和参与人同质性,因而主要的问题是面对信息不对称时如何通过机制设计来改进治理绩效。实验治理范式则完全摒弃了传统范式的这两个假定,转而强调参与人的有限理性和异质性。通过实验方法创新和设计治理机制,利益相关者广泛交流和相互评价,形成基准型的行动指南,结合本地经验,通过反复实践和交流评议,形成具体化、开放性、多样性和个性化的治理机制,其中不仅包含传统的监督和奖惩机制,而且还包含新的行为干预;既体现了原则性和灵活性的有机结合,又体现了制度硬约束和参与人的自主治理的共同作用。
出处
《社会治理》
2016年第3期27-34,共8页
Social Governance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