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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公布多起典型维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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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火腿发现虫子、蜂蜜无生产日期、买酒买到空酒瓶……中国消费者协会于6月24日上午公布多起全国消协组织食品消费维权典型案例。根据现行《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者是依法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流通环节中的经营者也需承担相应责任。本次公布的多起案例均为流通领域中发生的食品消费纠纷,大部分涉及食品安全问题。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作者 娄奕娟
出处 《质量探索》 2015年第7期30-31,共2页 Quality Explo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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