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及相关政策解读,明确了自2015年11月1日起,取消和暂停征收包括质检部门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收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中的定期检验费、计量认证费在内的共计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此外,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也被取消。《通知》要求,取消和暂停征收上述收费后,有关部门及所属事业单位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经费。
出处
《质量探索》
2015年第11期6-,共1页
Quality Explo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