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10部门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的指导意见》。从今年起,全区中小学原则上要求每学年安排1至2次研学旅行,并将研学旅行评价结果逐步纳入学生学分管理体系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指导意见要求,研学旅行须遵循教育性、公益性、安全性、实践性四大原则,打造具有北疆风格、地方特色的研学旅行'四个一”精品工程,即:建设一批层次分明、各具特色、示范引领的研学旅行基地(营地);打造一批具有北疆特色、主题鲜明、影响深远的研学旅行精品线路;培养一支志在研学、专业过硬、结构合理的研学旅行师资队伍;探索建立一套责任清晰、科学规范、保障到位的研学旅行管理机制。
出处
《中国民族教育》
2019年第6期11-11,共1页
Ethnic Education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