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山东省高密县在总结近几年农村审计工作的基础上,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努力,使这项工作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和完善:一、确立审计工作依据,促进农村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颁布的审计条例和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会计工作的有关规定,高密县结合本县的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高密县农村审计工作暂行规定》和《高密县农村干部离任审计试行办法》等有关制度,使这项工作有所遵循,促进了全县农村审计工作的平衡发展,逐步实现这项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1990年第3期44-,共1页
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