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略论社区性合作组织存在的必要性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农业普遍实行家庭承包制以后,对农村中要不要发展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社会上有不同看法。实践却表明,健全和发展这类组织,对农村经济的发展有着积极推动的作用。从我国农村实际情况看,在相当时间里,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将会在众多经济组织中占重要位置,成为一种不可忽缺的组织形式。
作者 魏道南
出处 《中国农业会计》 1990年第4期15-17,共3页 Chinese Agricultural Accounting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