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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妇幼系统管理合同制”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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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七·五”规划中指出要大力推行优生优育,加强妇幼保健。根据这一指导思想,我们认为妇幼保健工作面广人多,必须实行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使每个妇女和儿童都能进行系统化管理,才能使下一代更健康地成长。 1985年11月,我站参考外地经验,制定了“妇幼系统管理合同”,并在部分乡、村干部群众和医务人员中征求意见,修改后在县卫生局组织的农村医疗试点上试行,收到了干部群众的赞同。妇幼系统管理合同制的中心内容是责、权、利相结合,它采取“一次收费,多次保健”的形式,把医院、妇幼人员、群众紧密地联结起来,群众在新婚体检时即与医院签订保健合同,一次性向乡卫生院交纳保健费,此后持“系统管理卡”可来医院作妇、儿科门诊检查,接受保健指导。医院在一次性收费以后。
作者 李盼望
出处 《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 1987年第3期20-21,共2页 Chinese Rural Health Service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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