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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郊县的合作医疗与健康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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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农村的合作医疗制度,是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依靠集体经济建立起来的一种具有社会主义福利性质的医疗保健制度,在一定的历史时期,为广大农村居民的医疗保健发挥了积极作用。然而,随着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医学模式的转变,上海郊县居民对医疗卫生服务的需求发生了明显的变化,目前合作医疗制度的现状与管理方法,已不能完全适应要求。
机构地区 上海市卫生局
出处 《中国农村卫生事业管理》 1988年第6期36-37,共2页 Chinese Rural Health Service Administ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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