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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教委5月21日下发《关于改革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做好今年专业审批工作的通知》,逐步将现行的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全部由国家教委审批的办法,改为区别情况,分别由高校、学校主管部门和国家教委分工负责审定和审批,向高校学校主管部门下放部分专业设置审批权。规定:在专业目录相近专业的范围内调整专业,或在本专业范围内拓宽专业,增设招生计划全部属于委托培养的本科专业,由学校自主审定;
出处 《中国高等医学教育》 1988年第3期58-61,共4页 China Higher Medical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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