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汽车是我军装备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现代化程度的日趋提高,军用车辆及汽车专业兵(汽车驾驶员、修理工)的数量不断增多。据有关资料统计,全军汽车专业兵接近数十万人。根据总参谋部关于专业兵服役期必须达到4~5年的规定,每年需新训驾驶员8万人,汽车修理工5千人。按地方现行的最低培训费标准(汽车驾驶员2千元,修理工1600元)计算,约需1.7亿元,接近现有国防费总数的1%。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在职汽车专业兵的缺额仍然很多,使用效益也很低。
出处
《军事经济研究》
1989年第2期26-28,59,共4页
Military Economic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