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韩国私募投资专门公司的法律规制研究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颁布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这在一定程度上为私募投资基金制度提供了法律制度保障,但是从其规定的内容来看,还存在诸多问题。韩国自2004年确定私募投资基金制度以来,经过不断地修订、完善,已形成相对完善的私募投资基金法律体系。不仅如此,我国与韩国同属于大陆法系,在文化价值层面上也存在许多共同点。因此,本文试图通过阐述分析韩国资本市场法上私募投资专门公司的法律规制,以期对我国私募投资基金法制完善提供借鉴。
作者 刘卫锋
出处 《证券法律评论》 2015年第1期498-508,共11页 Securities Law Review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