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证券与期货市场之区隔已渐渐模糊,助长了金融衍生品之跨市场内幕交易行为。本文介绍我国台湾地区相关案例及证券与期货内幕交易规范,探讨二者之规范间隙与其弥补手段,并对有价证券衍生品之跨市场内幕交易,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第一,'有价证券'衍生品的交易,其价格变动与特定有价证券具备高度关联性者,应同受内幕交易规范之拘束。第二,有价证券衍生品的内幕交易,与抢先交易在规范主体、规范客体及内幕信息等层面都具备差异性,应予以区分。第三,建议有价证券衍生品的内幕交易规范,采取'准用'证券内幕交易规范的立法手段,有利于沿用证券内幕交易所累积的意见及经验,且可避免法令适用的复杂化以及潜在的竞合适用问题。
出处
《证券法律评论》
2015年第1期543-556,共14页
Securities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