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先做后查的证券监管'做一查模式',与监管者对市场的'人为扰动',导致2015年6~8月的证券市场风险即股灾的形成。人为扰市与强化'做—查模式'的不良偏好,是'做—查模式'转型与变革的文化与观念障碍。我国证券市场自律监管不足、协议监管软弱,必然使'做—查模式'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心力不足,监管手段仍显滞后。证监会作为行政监管者,对'做—查模式'的转型与变革,担负着总结2015年6~8月我国证券市场'人为扰动'和股市'救市'失措的教训,以及在证券市场是'最大诚信市场'文化建设方面有所建树、大有的作为的重任。
出处
《证券法律评论》
2016年第1期377-387,共11页
Securities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