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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市场穿透式监管的创新:综合监管机制——以前海人寿的跨界“监管穿透”案例为视角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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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保监会'放开前端、管理后端'的监管思路,诱惑了我国证券市场'土豪、妖精、害人精、强盗、野蛮人'的出现,对资本市场险资主动的'监管穿透'第一步即协同监管,前海人寿被扶持与被打压的'监管穿透'具有一定的正当性,是被监管主体'穿透抵触'在综合监管合作博弈与非合作博弈缺失的背景下发生的。险资进入证券市场,要做'友好投资人',需要'一行三会'等机构、投资者、上市公司和社会公众共同形成综合性监管模式,在合作监管、协同监管目标下,作出险资入市的综合监管型'穿透选择':在证监会《部门权力方案》落实中,将我国《资本市场监管法》或《资本监管法》综合性监管机制立法,纳入国家立法规划,并进行文化自信的补课。
作者 王建平
机构地区 四川大学法学院
出处 《证券法律评论》 2017年第1期7-17,共11页 Securities Law Revi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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