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用'在金融领域仅指对还款等金钱支付能力的信任,但是在非金融领域涵义更广,包括对做事能力的信任。'信用'在创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股权众筹、天使投资和政府基金等多种融资模式都离不开'信用'。不同形式的信用应予转换,创业者的做事能力转换为融资能力,以解决创业初期融资难的问题。最后,为克服创业融资监管缺陷,笔者试图提出构建以'信用'为内容的监管新路径。第一,有助于发挥约束功能,让投资者可以'用嘴投票'。第二,由于免去重复性的工作,从而降低信息披露成本,提高监管效率。第三,动态的征信系统有利于企业创新。
出处
《证券法律评论》
2017年第1期49-57,共9页
Securities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