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门处于经济学与社会学之间的交叉学科,经济社会学的既有理论能够对我们深度理解金融消费有所裨益。从金融消费的需求端来看,韦伯关于'经济行动'的概念,阐释了营利性金融消费需求产生的必然性。从金融消费的供给端来看,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表明了'金融商品'诞生的历史事实。金融消费存在着异化的可能,可以借由消费社会理论,从社会层面解读资本拜物教与金融危机的关系,从符号层面理解金融消费中存在的消费奴役与广告劝诱。对于金融消费的保护,从波兰尼的'嵌入性'概念入手,延伸至格兰诺维特的'弱嵌入性'理论,最后尝试着用'弱嵌入'这一概念工具分析泰勒关于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双峰'理论。在金融消费者保护的制度安排中,法律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但在法律与经济的社会学探索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出处
《证券法律评论》
2017年第1期387-405,共19页
Securities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