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着金融市场双向开放的迅速推进,我国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与国际市场的互联互通显著增强。在此过程中,为满足境外监管等要求,金融市场基础设施通常需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向境外监管部门报送相关数据或者与其他设施交换数据。但由于跨境数据流动的统一规则尚未达成,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数据如何规范化地跨境流动成为阻碍其进一步开放的难点。从全球范围看,考虑到金融行业的特殊性以及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重要性,相关数据原则上是禁止或者限制流动的。但实际操作中,为防范金融风险、加强市场监管,合理的数据流动又是必须的。围绕跨境数据流动不同的价值取向,并结合欧美等地最新立法实践,本文尝试探讨平衡的可能路径以及便利金融市场基础设施数据跨境流动的合理对策。
出处
《证券法律评论》
2019年第1期180-190,共11页
Securities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