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证券交易所之所以出现在本质上是降低各方从事证券交易成本的重要结果,证券交易所作为一个中心化的组织有利于这种成本减少的实现。在过往以'中心化'为标志的组织形态中,证券交易所存在为吸引投资者(包括上市公司)而持续提供最小交易成本的激励,其愿意通过内部机制的变化、适用新的技术以获得比较优势,最为明显的就是电脑系统、中央存管、集中清算等机制的设计。但同样也是基于证券交易成本的考虑,如果证券交易所不能及时反馈技术变革、满足交易主体需求或者潜在需求所降低交易费用,证券交易所经济价值与组织功能可能受到其他敏锐捕捉市场机会主体的挑战,产生新的市场组织及行业结构。
出处
《证券法律评论》
2019年第1期370-381,共12页
Securities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