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肇始于20世纪80年代的股本证券国际发行,曾几何时美国市场风光无限,然萨班斯法案对公司治理义务的强化,加之技术、投资者信心、流动性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美国市场不再风光旖旎,但股本证券国际发行市场的监管竞争却不断推动着监管制度的趋同化:国际财务报告标准在欧洲的适用、2007年美国SEC允许外国私人发行人适用国际财务报告标准、部分国家的相互认可协议等一系列监管制度的趋同做法都为股本证券的国际发行监管框架的建立奠定基础。本文全面分析了欧盟法律框架下的股本证券国际发行制度:《招股说明书指令》的适用与豁免、《透明度义务指令》的民事责任、欧洲证券监管机构委员会的同行评估与同行压力及对证券监管全球发展的观察等,并对有关国外发行人在美国公开发行与获取上市的法律加以概述,为两大经济体在股本证券国际发行制度方面的趋同提供了规范的分析路径。
出处
《证券法苑》
2011年第2期269-309,共41页
Securities Law Review